她被打了。
根据当下流行“受害者有罪论”,她肯定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即使丈夫霸道无理,也要怪她,不贤良淑德,不周到完美,所以夫妻感情不睦,导致他的猜忌,情绪引发举动,才会落得如此狼狈地步。
而对男人,就是另一番逻辑。
如果妻子捉奸丈夫,脱衣剃发示众,舆论会是什么?集中于不守夫道、该训就训,还是总结好人不会平白无故挨打?
更可能是“终于知道他为什么出轨”“河东狮吼,谁受得起”“这么泼妇,活该被绿”…
因为此举,无关羞辱。
对女人羞辱,可以在颜值、财富、阅历、品格、还有个人贞操方面。
对男人羞辱,有且仅有两点:
一是都某竹对吴某凡的控诉,“你和牙签一样”。
二是拜金女对屌丝的轻蔑,“你的钱只够买一个厕所”。
道德,丝毫不足以羞辱,也不足以一击致命。
打蛇打七寸,你不能拿蛇的弱点和老虎的弱点相比,说蛇很强,怎么都打不死吧?
希望男男女女,都能直面现实,婚姻关系中,你我皆凡人,必须知根知底,方能百战不殆。
受害人韩某,做了三件错事。
一件连着一件,才会有此惨剧。
3
识人不明,这是第一错。
“有暴力倾向的男人,不能要”。
“别在垃圾桶里找伴侣”。
这些耳熟能详、老生常谈的话,显然对韩某没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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