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又不知何日死,可以见汝;而死后之有知无知,与得见不得见,又卒难明也。然则抱此无涯之憾,天乎?人乎?而竟已乎! 汝之诗,吾已付梓;汝之女,吾已代嫁;汝之生平,吾已作传;惟汝之窀穸,尚未谋耳。
先茔在杭,江广河深,势难归葬,故请母命而宁汝于斯,便祭扫也。其旁葬汝女阿印;其下两冢,一为阿爷侍者朱氏,一为阿兄侍者陶氏。
羊山矿渺,南望原隰,西望栖霞,风雨晨昏,羁魂有伴,当不孤寂。所怜者,吾自戊寅年读汝哭侄诗后,至今无男,两女牙牙,生汝死后,才周晬耳。
予虽亲在,未敢言老,而齿危发秃,暗里自知,知在人间,尚复几日!阿品远官河南,亦无子女,九族无可继者。汝死我葬,我死谁埋?汝倘有灵,可能告我? 呜呼!身前既不可想,身后又不可知;哭汝既不闻汝言,奠汝又不见汝食。
纸灰飞扬,朔风野大,阿兄归矣,犹屡屡回头望汝也,呜呼哀哉!呜呼哀哉! 张溥《五人墓碑记》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前,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
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
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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