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h高辣小说短文合集Txt 先被挑逗又被五人轮奸 第4部分, “四嫖客”投案自首
3月23日下午3时许,四名犯罪嫌疑人在其家人的陪同下,相继来到刑警大队投案自首。
一位左耳戴着三只耳环的肥胖男青年自称“方某”,绰号“胖子”,在建瓯城区某花园开棋牌馆,几天前伙同他人在YC桑拿同嫖一女子。
审讯室里,“胖子”供认说,3月17日凌晨2时许,他应邀来到YC桑拿,洗完澡后和范某等四人躺在大厅第一排的椅子上聊天,第二天早晨7时许,他醒后见范某与一位女子躺在一起聊天,就走过去坐到那女子身边,见她领口开得大大的,露出胸罩,就假惺惺地问她:“这么迟了还不睡觉?咱们交个朋友可不可以?”他见女子满口答应,就躺到她的身边,并叫她到情侣包厢去说话方便一点。
那女子看见他脖子上的金项链,就伸手边摸边问他:“金项链给我戴可不可以?”他说:“这是男式的,要的话我叫朋友回去拿一条给你。”随后,女子就跟他到情侣包厢。
他借故让张某去拿项链,就对那女子说:“我朋友去拿项链了,等一下就给你。”她说有就可以玩。于是,那女子从胸罩内掏出一只避孕套给他,就脱光自己的衣裤躺在床上……
接着,一位绰号叫“小鸟”的男青年也来投案。2001年6月他曾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7天。他在投案中详细供述了自己的“嫖娼”经过………
紧接着是张某、叶某前来投案自首,他们也详细供述了自己的“嫖娼”经过………听着四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经办此案的民警们有些迷惑了:一是一位年仅16岁的农村女孩又不是坐台小姐,怎么会备有避孕套?而且做爱方式怎么可能会像嫌疑人供述的那样淫荡?二是既然那女子是“卖淫女”,怎么可能让嫖客轻易离开而不付嫖资?种种迹象,使办案民警意识到嫌疑人供述的背后很可能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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