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常理,不论是受害人的口供,还是已经提取到的物证,这起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轮奸案都可以盖棺认定,没想到由于四名嫌疑人的投案,使案件变得扑朔迷离,一波三折。
是嫖娼?还是轮奸?
那么,究竟是嫖娼?还是轮奸呢?办案民警们意识到,如果真如四名犯罪嫌疑人供述的那样,那么,这起似乎可以尘埃落定的轮奸案就有可能转化为治安案件,而最终结果是放纵犯罪。
案件的暂时搁浅使侦查员不得不对整个案件进行重新梳理,尤其需要在现有疑点的基础上寻求突破,以便发现案件新线索,掌握新的证据。侦查员们经分析认为,对案件侦破有利的现有物证中有两点:一是最让人感到压力的是,本案目前尚无最有力的旁证。二是犯罪嫌疑人奸淫少女的事实存在,但是否违背少女的意志,客观上是否采取暴力手段,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怎么办?经过认真分析,侦查员决定回过头来,从3月16日晚案发前后与游静美有过接触的人员中再度开展调查工作。
经过调查,案件有了实质性进展,根据案件管辖的有关规定,4月中旬,城区中队将案件移交给重案中队,以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要突破此案,只有从嫌疑人范某的口中打开突破口。但在几次的讯问过程中,他都否认他到过现场并编出种种不在现场的理由。
经案情分析,办案民警们决定一方面抓住范某还没有彻底泯灭的良心,以情打动,继续开展审讯;一方面抓紧查找确凿证据,在关键时刻适时抛出。终于,在正义力量的感召下,范某的防线被摧毁了。案情至此有了重大突破,办案民警决定乘胜追击。
在强大的审讯攻势下,方某某等四名嫌疑人终于将犯罪事实合盘托出,如实交待了自己参与轮奸少女的全过程,并于事后串供编造逃避打击的种种谎言,企图将轮奸说成是嫖娼。
2003年9月,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强奸犯方某某等五人有期徒刑8年至12年。(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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