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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学院副院长陈民德(左)和警务处策划及发展部总警司何伟康800_480
警察学院副院长陈民德(左)和警务处策划及发展部总警司何伟康800_480陈民德(前排右二)与其他出席筹备会议的代表合照.
陈民德(前排右二)与其他出席筹备会议的代表合照.陈民德表示,根据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严重伤人罪是 可被判
陈民德表示,根据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严重伤人罪是 可被判「师兄/师姐警员计划」工作小组主席陈民德总警司(右一)与其他成员对
「师兄/师姐警员计划」工作小组主席陈民德总警司(右一)与其他成员对现届「志警成计划」学员与助理处长(人事)陈民德,人力资源科总警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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