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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生活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是指 提供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是指 提供增值税又变了服务业全面延续增值税加计抵减
增值税又变了服务业全面延续增值税加计抵减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政策原文: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
政策原文: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2022年减税降费38条丨79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15政策
2022年减税降费38条丨79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15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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