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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督察院,清朝

文职人员包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左副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
文职人员包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左副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浅谈清朝监察制度
浅谈清朝监察制度可在《清史稿·职官志》的记载中,刑部和都察院的最高行政长官之刑部
可在《清史稿·职官志》的记载中,刑部和都察院的最高行政长官之刑部target"_blank href/item/都察院右副都御史/10591103 data-lem
target"_blank href/item/都察院右副都御史/10591103 data-lem都察院在中国历史上产生的比较晚,在明太祖时设立.
都察院在中国历史上产生的比较晚,在明太祖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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